雨湖区司法局:法理情交融化解“薪”愁
2026-10-08 17:33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雨湖区司法局 | 编辑:陈娟 | 作者:胡莹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93

雨湖融媒10月9日讯(通讯员 胡莹)近日,云塘街道街道驻所调解室在雨湖区司法局的指导下,成功调解一起劳资纠纷。云塘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法律、情理入手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分期支付欠薪的调解协议。

黄某(化名)系某足浴店技师,无底薪,收入全靠业务提成,每月15日发薪。近几个月,经营者林某(化名)因生意惨淡、资金周转困难,一再拖延发薪。黄某多次催讨无果,遂提出辞职并要求一次性结清欠薪。林某一拖再拖,双方矛盾激化,遂报警求助。

接警后,派出所按照“警调对接”机制将纠纷移送驻所调解室。云塘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经了解,双方对欠薪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,争议焦点在支付方式:黄某坚持一次性全额支付,林某因经营困难请求分期,双方各持己见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
面对僵局,云塘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法律、情理两个维度进行调解。法律层面,向林某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,明确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系用人单位法定义务,经营困难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正当理由;情理层面,引导黄某体谅店家实际困难,同时告知林某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权利,不得据此拒付已产生的劳动报酬。经耐心疏导,双方态度逐步缓和。

最终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林某于半个月内分四次结清全部欠薪,每期金额及时间均明确约定,双方再无其他争议。此案是雨湖区司法局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、推进“警调对接”的生动体现,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。

责编:陈娟

来源:雨湖区司法局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  下载APP